开发区介绍开发区动态领导言论政策法规入区企业投资指南办事程序工作简报重点项目开发区规划开发区党建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开发区 >>> 政策法规 >>> 正文


做好2008年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


各镇(街道)党(工)委:
      根据《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赣组字[2008]24号)精神,通过选聘的开发区200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名,为认真做好开发区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村干部的职位安排。相关镇(街道)党(工)委要落实好选聘高校毕业生的任职岗位(任职安排见附表)。
      二、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期间待遇。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生活补贴、保险费用(每人每年1.8万元)和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由中央、省及市、区财政共同承担。由其所在镇(街道)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在村任职期间,由镇(街道)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从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资金中支付。对选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资金,除缴纳有关保险费用外,要全部发放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三、大学生村干部的户口、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管理。大学生村干部档案挂靠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部门应及时为大学生村干部办理档案接转手续,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大学生村干部户口可以转入任职村所在镇(街道),镇(街道)要协调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任职期满不再续聘的,可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或学前户籍所在地。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四、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管理。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等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要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切实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服务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发挥作用提供保障。镇(街道)党(工)委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选聘高校毕业生的安全,妥善安排好他们的食宿和日常生活,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选聘高校毕业生要吃住在村,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也可在当地农户家寄宿、搭伙。任职期间要求入党的,由当地党组织负责培养教育。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镇(街道)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五、大学生村干部的考核管理。年度考核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进行,聘用期满考核由开发区党政办组织进行。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逐级报省委组织部备案。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自觉遵守镇(街道)及所在村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镇(街道)党(工)委及所在村的领导和管理,按照聘用合同开展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须提前向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开发区党政办同意并逐级报省委组织部批准。
附:2008年大学生村到村任职安排
 
 
                        
                                                                      2008年9月12日
 
2008年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安排
 
姓  名        任职单位              职位安排
梅  嘉   城西街道南关社区居委会    居委会主任助理
艾亮辉  钟岭街道长岭社区居委会     居委会主任助理
 
 
 


发布日期:2008-10-29 17:0
来源: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
发布: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关闭窗口]
 
杭州汇尔,汇尔仪器,中国种子仪器网,汇尔仪器设备,中国仪器网,中国仪器网,SPAD502叶绿素含量测定仪,SPAD502叶绿素含量测定仪,sitemap,sitemap,sitemap,sitemap 抚州市人民政府©2005-2008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ICP备案号:赣抚备 2-4-3-2004657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 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