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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工作目标责任书
党员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证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明确党员工作责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根据工作要求和年度考核标准,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党员工作要求
1、党员有工作目标与计划,工作有内容、工作有措施,有记录总结。主动接受支部书记检查。
2、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专题调研和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3、党员要积极争创先锋岗。
4、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调研等活动。
5、党员落实考察对象和责任。每月参加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2年参加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参加支部换届选举。
6、参加发展党员“公示制”、“双票制”、“答辩制”。
7、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
(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2、党员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作用。
3、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自觉遵守法律规章制度。自觉与违法违纪行为、邪教、伪科学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善于调解、处理工作矛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满意度较高。
5、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努力成为业务带头人。
6、积极参与结对共建工作,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7、党员关心组织发展工作,主动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争做入党介绍人。主动关心退休老干部。
8、积极争创先进个人,协助组织争创文明单位。
二、工作考核:
1、党员领导干部每年撰写至少3篇以上政治学习心得体会或工作调研文章。
2、党员中层干部每年撰写至少2篇政治学习心得体会或工作调研文章。
3、党员每年至少1篇政治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4、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1篇思想汇报。
5、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出勤率≥95%
6、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7、党员在群众测评综合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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